保险分红问答1、什么是分红保险? 答:所谓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2、红利从何而来? 答: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所谓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所谓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所谓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3、红利将如何分配给客户? 答: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大部分分配给客户。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由于不同分红保单在不同年份对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的贡献会有不同,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分配金额。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向每位客户寄送分红业绩报告,说明该类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状况、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当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该客户应得红利金额及其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充分做到对客户透明。 4、客户享有分红后,其保单中除分红外的其它利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客户保单中除分红外的其它利益,不会因分红而受到任何影响。 分红保险产品除分配红利给客户外,像传统寿险产品一样,它还提供基本的寿险保障,如身故保障、满期给付等,其内容和金额在保险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 5、客户对红利可以采取哪些处置方式? 答:红利分现金红利和增值红利。对现金红利的处置方式有:现金领取、存入保险公司并按一定的利率滚动计息、抵缴保险费等。增值红利则用于增加保险金额。 6、客户每年领到的红利是否相同? 答:不一定相同。 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每年的保险事故发生的程度、投资的收益、费用发生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只有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完成会计结算之后方能得出具体数字,因此每年派发的红利是不可预见和不能保证的,它会随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绩效而波动。客户未来获得红利的多少,将反映出该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能力的强弱,因此客户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时,尤其需要慎选保险公司。 7、分红保险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能力有哪些要求? 答:分红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成熟的投资运作能力,具体地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精算: ○在开发分红保险产品和决定每年红利分配金额的过程中,精算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故保监会特别选择诸如平安保险公司这样已有丰富的分红保险经营经验和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率先在上海推出全面的分红保险。 (2)投资: ○分红保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能力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需要保险公司制定专门的投资策略,拥有专门的投资人才,并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注重获利性和稳健性,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3)会计: ○分红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在非分红保险帐户之外,专门为分红保险设立一个独立的帐户,所有和分红保险有关的保费收入、投资收入、佣金支出、费用支出、理赔支出、责任准备金提取等都在这个独立帐户中进行核算,不受其它险种损益的影响,从而确保红利分配的公平与合理。这样做的同时,对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很强的会计能力提出了严格的考验。 (4)电脑系统: ○核保技能的优劣,直接影响红利的来源之一———死差益,海外已有“核保利润”这样的说法。保险公司对其承保的风险,是否具有专业的控制能力,对于其能否获取理想的死差益,是至为关键的。 (6)营销: ○根据保监会规定,具备一年以上寿险产品推销经验、参加过专门的分红保险培训且通过考核者,方能销售分红保险。 事实上,考虑到目前广大市民对分红保险还不太熟悉,保险公司会在此基础上,精选出道德优良、业务能力过硬的代理人,授权推销分红保险。 ○平安保险从1988年在国内首推保险代理人营销机制以来,经过长期不懈的培训,现已拥有一支素质良好、业务娴熟的代理人队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妥善的服务。 8、对客户来说,分红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由于分红保险为客户提供了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可能,因此它可以有效地避免市场上下波动给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在目前金融市场变化较多的情况下,一般单个客户受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很难对市场变化作出专业的分析和预测,而保险公司由于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和风险控制人员,比起一般客户,更能有效地克服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说,分红保险为客户在当前金融环境下有效规避风险、获取最大利益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 9、分红保险是否适合当前的寿险市场? 答: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风险而推出的,由于它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因此一经推出,立即受到市场的普遍欢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寿险公司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样化的开发。 分红保险的特征在于:在保证保险利益的基础上,客户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使客户有机会分享到保险公司的大部分经营成果。而且,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即俗称的“三差分红”,它不同于一般投资连接保险所提供的利差分红,能够提供给客户更多盈利的空间。正是这一点,使它受到了同时注重保障和投资的客户,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客户的青睐,因此在东南亚地区发展得十分迅速,现已成为该地区寿险市场的主力险种之一。 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对分红保险的探讨和呼吁,许多媒体都报道过。尤其是前几年,利率调低对保险市场产生冲击时,不少专家曾呼吁尽快推出分红保险产品。如今,经过保险业这些年来的发展,一方面国内已出现具备经营分红保险产品能力的保险公司,另一方面在市场发展中逐步成熟起来的客户,已产生了与保险公司“风险同担、利润共享”的愿望和心理准备。 无论从海外的发展趋势,还是从当前上海市场的需求来看,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分红保险的未来将是红火的。 责任编辑:廖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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